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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离退休干部工委充分发挥社区离退休干部作用,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在干部集中居住地灵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在社区建立“夕阳红”党支部,进一步扩大了党组织的覆盖面、强化了凝聚力。 城区老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起步较早,2008年城区老干部局成立区老干部局党委,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成立离退休干部工委。自成立以来,党工委积极引导、推动、监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认真履职,引领离退休干部党员作表率、发挥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今年8月,城区区委印发了《关于优化党组织设置、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区委老干部局在市委老干部局的支持指导下,及时出台《关于在全区建立社区离退休干部“夕阳红”党支部的实施意见》,推动了建立社区“夕阳红”党支部与社区“大党委”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夕阳红”党支部归口社区“大党委”管理,离退休党员干部亮明身份到社区报到,在党组织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到社区“夕阳红”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集体活动。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党支部,离退休党员3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夕阳红”党支部,不足3人的就近划片建立联合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由社区提名,原则上由老党员代表选举产生。离退休干部党员要积极推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四大员”作用,即当好党建政策宣讲员,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好各项活动;当好社区工作参议员,充分发挥政治、经验、威望优势,参与社区内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治安秩序、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讨论,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当好共建项目跟办员,针对社区当前工作内容,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带头领办项目,完善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当好社情民意收集员,协助社区党组织收集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向社区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社区和居民搭建沟通服务桥梁。 “夕阳红”党支部成立以来,城区社区“大党委”为老党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活动条件,并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对接支部日常工作,做到支部与社区党委学习同安排、活动同开展、服务同保障,保证了社区与支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