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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赡养难 人民调解享晚年

2013-9-12 08:41|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539| 评论: 1|原作者: 田蕊

    近日,山东省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家庭赡养案。

    近日,山东省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爷。谈话得知,老人姓崔,今年72岁,现住城关镇崔街,早年丧偶,膝下有两子一女,现均已成家且与老人分开居住。老人本应由三个孩子共同赡养,二儿子分家时嫌分的财产少,一直拒绝赡养老人,现在老人体弱多病,医药费支出较多,二儿子拒绝承担应付的医药费和生活费。老人多次找到村调委会都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无奈之下来到街道调委会寻求帮助。

    调委会主任、司法所所长牛汪涛了解情况后,凭多年的工作经验,该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到老人的晚年生活,而且在周围也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并且又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后接手的第一个家庭赡养案例。于是牛所长及时介入调查走访,掌握第一手资料。牛所长和调委会工作人员开始做崔家老二的工作,二儿子拒绝与调委会工作人员见面,第一次无功而返。调委会工作人员并没有气馁,牛所长带工作人员连续两天在家门口等候,直到第三天二儿子终于答应与牛所长见面。见面后,夫妇俩拒不承认不赡养老人的事,牛所长将收集到的材料摆在他们面前,两人终于无言以对。牛所长见时机成熟,给夫妇二人详细讲解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夫妇俩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着村干部和牛所长 的面,双方在赡养协议书上签字。同意每月给老人300元的生活费,并定期照看老人。

                     山东省东明县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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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rsdym 2013-9-12 12:32
赡养老人,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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