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今年以来,云南曲靖市委老干部局党总支紧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完善制度,狠抓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加大防治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细落实,抓出成效。 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局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每年年初,局党总支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督促落实,年终认真组织检查,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工作学习宣传教育。局机关党总支和下属单位各支部坚持定期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宣传栏等传播渠道和阵地,及时宣传廉政文件精神和廉政文化内容,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使局系统的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结合市纪委《开展“以案释纪明纪 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绝不姑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危情谍影》等专题片,通过负面典型教育,用活生生的事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达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效果。 三是全面完善制度体系。重新修订完善了市委老干部局工作职责、领导工作职责、科室工作职责、廉洁自律规定、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31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局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事原则,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等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规定及制度,始终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和抵御腐蚀的能力,坚持做到在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做遵纪守法、干事干净的模范,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公开接受机关干部和广大党员的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是加强廉政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做好年初预算、年中核算、年终决算工作,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阳光采购”的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对采购程序,逐级审批,加强设备采购监管。严格遵守选拔干部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来选拔干部,坚持党管干部,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充实中层岗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提倡接待热情、坚持标准、厉行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完善公务接待报告制度,工作用餐严禁饮酒的规定。严格遵守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管理公务用车,根据《市委老干部局保留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对保留车辆的使用范围、派车程序、停放地点进行规范,对保留车辆统一喷上公务用车标识,专人负责派车,不定期对公车入库、停放情况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进行提醒告诫,帮助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