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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关工委,各高等学校关工委: 现将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关于开展全国职业院校“创新案例”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案例参评标准,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申报案例,填写《优秀创新案例推荐表》,于9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关工委,由省审核后统一选报。 所有向省推荐上报的“优秀创新案例”,均作为省教育厅关工委的立项案例,由学校组织开展研究活动。2019年,省教育厅关工委将适时组织全省职业院校“优秀创新案例”评选活动。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职业院校“创新案例”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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