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我出生在皖西大别山麓一个农民家庭,小时候爱听说书,最喜欢听《包公传》,梦想长大后做铁面无私的“包青天”,1964年如愿考上华东政法学院。 1968年秋天的一个早晨,我背着一床棉被,沐着秋雨,踏着满地的梧桐落叶,走出相伴4年的大学校园,来到镇江地区金坛县西部山区的农村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我的人生,就此翻开了新的一页。 在生产队,我和社员一起出工劳动,上山砍柴,翻地施肥,栽秧车水,什么样的苦活脏活累活都干。一年后,我被抽调参加县农业学大寨工作队,边工作边劳动,一干又是二三年。在工作队入了党,入党后调进县委组织部,做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工作。 在茅山东麓,洮湖之滨,我工作了8年。1976年7月,我从金坛调往中共镇江地委组织部干部组工作。镇江地区当时下辖11个县市,地委组织部只有十几个人。干部组连我在内5个人,管理全地区人民公社党委副职以上的干部,工作量相当大。 1978年,祖国大地吹拂起改革开放的春风,文革中被“砸烂”的“公检法”陆续恢复重建。我打小就想学“包公断案”的愿望浮了起来,但组织部人少事多,我没敢向组织张口。但做梦也没有想到,组织上决定调我去市检察院工作。 手拿调令,内心升腾一种难以抑制的激动。这一脚跨进检察院一干就是二十年!其中,从1983年(地改市)到1998年,我连续三届(每届五年)担任镇江市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时我38岁,是当时全省最年轻的检察长。但是,我当这个检察长,一没有“跑官要官”,二没有什么背景,不过是赶上了培养选拔“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干部的机遇而已。 提起检察机关的初创时期,艰苦的情形至今历历在目。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要房子没房子,“一间房子一个门,一个部门三二人”。下乡办案得买票乘公共汽车。记得有一次,我去溧阳县办案,和书记员坐公共汽车到县城,再转车到乡镇,下了车到现场还有十几里地,全是起起伏伏的山路,我们马不停蹄地连续走了两个钟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脸上被太阳晒脱了皮,衣服被汗渍染成了地图。还有一次,我到刑场监督执行死刑,因为检察院没有车子,我就挤进法院的囚车,和死刑犯坐一起。去还好说,回来时脚下就躺着尸体,血腥的气味熏得我几乎要呕吐。 检察机关在废墟上重建,“人、财、物”都成了“拦路虎”。我们凭着“磨破嘴、跑断腿”的劲,争取政策性支持,跑省里市里,邀请市长现场办公,协调各方力量支持我们“白手起家”。经过我和“一班人”的不懈努力,短短几年,先后建起市检察院办公大楼、业务用房及干警宿舍楼。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从院领导到经办人员没有接受任何吃请和贿赂,做到“大楼建起来,人没倒下去”。 ▲1985年,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宏章(中)和两位副检察长组成的领导班子 干事业没有人才不行。那时市检察院本身只有二、三十个在编干警,全市检察干警也不过230多人。人员少,专业人员更少,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到一半以上。1985年前后,市检察院与司法局在镇江高专合办两届法律大专班,定向培养、接收了一批急需的法律大专生;检察院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了一批干部。第一次招干考试时,有近千人社会青年报名参加。我们还从全国各地政法院校引进了几十个本科以上大学生。同时,对在职干警通过专业培训、选送大学深造、鼓励自学成才等途径,有效改善了检察干警的知识结构。 正是由于牵住了人才这个“牛鼻子”,我们才不失时机地抢占了检察人才高地。当初引进、培养的这些年轻人,后来都挑起了重担,成为检察战线的精英。 ▲1985年,郑宏章接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郗占元(右) 为了更好地适应检察业务发展,我们在内设机构上也不断探索和创新,在劳改劳教场所以及经济开发区率先设立了3个派出检察院,既拓展了业务,又锻炼了干部。 1983年7月,我从中央党校学习回来,立即带领检察干警投入“三年为期,三个战役”的“严打”斗争。对严重刑事犯罪“从重从快”惩处,批捕起诉了一批重大的刑事案犯,狠狠打击了重大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首战告捷,当押送人犯的车队经过大街时,沿途许多居民拍手称快。办案要做到不枉不纵,就要考验执法者的智慧和勇气。记得有这么个案子:某流窜犯在大白天强奸了在田间劳动的妇女,被公安抓获了却矢口抵赖。材料报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发现现场遗有他人的脚印,几经推查都不能排除疑点,这就意味着不能确定嫌疑犯是唯一到过现场的人,区检察院据此准备作不批捕处理,通知公安机关放人。我听了区院领导的汇报并亲自看了材料,决定依法延长霸押期,暂不放人继续补充侦查。最后查明那几枚可疑脚印系勘查现场的一侦查人员所留。最终使那个强奸犯没有逃脱法网。 在“严打”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积极查办经济犯罪案件。“挖除蛀虫,保护支柱”,保障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如查处某县一乡办缫丝厂经济犯罪案件时,市和县两级检察长都亲临办案第一线,宣讲法律,促使有一般违法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员投案自首,获得从宽处理。办好一案,教育一片。我们还查办了包括市委副秘书长、建委副主任等一批经济犯罪大案要案。在查办经济大案要案中,我本人曾被省委、省政府记了二等功。 ▲1983年,郑宏章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大市口接待群众咨询信访和举报 人民检察为人民,这是我们的初心。开始,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不完全了解,有些群众也不知道检察院是干什么的,甚至有人误认为是检查身体的。我就带领干警走上街头宣讲法律,接待来访。1989年我亲自发起编写、拍摄了反腐题材的电视连续剧《神矢》,在江苏电视台播放,引起积极反响。 1991年镇江部分地区遭受水灾,形势严峻,我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立即带领一批检察干警,到句容县抗洪救灾第一线,趟水到受灾群众家中,慰问抗洪斗争中牺牲的烈士家属,把干警的捐款送到受灾群众手里。 ▲1991年在句容农村抗洪救灾,看望受灾群众 检察长位高权重,自然会受到各种干扰。记得在检察院重建初期,社会上兴起机关办公司的热潮。有个企业想拉检察院入伙办公司,甚至把200万元打到了检察院帐上。少数检察干警耐不住清贫,要求与企业合办公司。但我坚持认为:检察检察机关只能姓“公”,不能姓“公司”,硬是把送上门的200万元给退了回去。到嘴的肥肉一口不吃。 当检察长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情与法的矛盾。1989年,我的一个外甥(农民)从皖西老家来找我给他安排工作,被我拒绝了。想不到他在镇江郊区打工期间,与同来打工的有夫之妇租房姘居。这个外甥是我老姐姐的长子,在家种地,日子过得拮据,抓不抓有重婚嫌疑的外甥,让我内心一度很纠结。抓了无疑会伤害老姐的心,而我的每一步成长无不浸透老姐的心血;不抓似乎也有理由,因为当时重婚罪不属于我的管辖权限。但我想,我不仅仅是外甥的娘舅,还是人民的检察长,我不能明知违法而放任不管。我便亲自组织人员将这个外甥抓获,并移交原藉依法处理。为此老姐埋怨我这个弟弟不讲情面,我对她说,如果不治他的罪,我就不配当这个检察长啊。 1978年至1998年,是改革开放的头二十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扬帆起航并逐步发展壮大的时期。从1978年算起已过去40年了,40年“弹指一挥间”,感慨万千!回顾过去的那一段光辉而又艰苦的岁月,我作为市检察机关重建和初步发展时期的见证者、经历者、拓荒者,坚守了自己的职责,付出了辛劳与汗水,至今仍倍感欣慰和自豪。虽然后来我的工作几经变动,但我对检察事业一往情深的情怀未变。愿人民的检察事业长青,向人民的检察事业致敬! ▲载着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的梦想和努力,我市检察事业发展与改革开放一路同行。检察机关历经风雨、砥砺前行,走过一段不平凡的历程,成为民主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动力量。图为新建的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 作者:郑宏章 镇江市人大原副主任、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