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做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从上至下、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迅速掀起了一场改革的伟大实践。军队和国防建设同样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我作为高青县人民武装部的一员,亲历了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两次改革(移交)”,这也成为我人生中的一段特殊记忆。 一、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第一次改革(移交)——由部队移交地方 1986年6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的通知》中发(1986)5号文件精神,改归地方建制。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市)人民武装部交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86)25号文件,就调整配备好人武部人员;做好武器装备和经费的交接;办理好县(市)人武部人员及干部家属的落户;人武部干部、职工的工资;人武部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和家属遗属移交的具体问题及解决办法;人武部干部佩戴的帽徽、领章和肩章;人员口粮定量;人武部的车辆、人武部保管的档案、交接工作的领导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明确。机构设置,由正团改为副县级;由作训(军训动员)科、政工科、供管科,改为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和办公室(6年后撤销)。人员编制,干部由20至25人,缩编为14至16人。职工(民兵教练员、民兵装备管理员、司机、炊事员等)为10至15人。面对“移交”,根据上级一系列指示精神,当时,人武部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善始善终抓好整党。坚持“以整党促移交,用移交检验整党成果”的指导思想。二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三是抓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凡是政策允许,又有条件解决的,都要在移交前处理好。四是抓好武器装备的管理。绝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全体人武干部战士职工纷纷表示:服从大局,听从组织安排,努力在移交中交一份优秀答卷。1986年6月17日,是一个记忆深刻的日子,是根据上级统筹安排,高青县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的日子。那天,全体干部职工(除值班人员),统一着制式军服,佩戴新式的人武干部专业符号,下午2点整队集合,前往县委大院内的礼堂参加会议。参会人员有省军区、军分区、惠民地区交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有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各局、办的主要领导;各党政主要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人武部部长、干事、民兵代表;县武警中队干部战士以及县实验小学学生共300多人。主席台上,中央高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两边分别是5面鲜艳的大红旗;台前,摆满鲜花;台上桌上方,各有“交方”、“接方”标示牌;正面悬挂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大会”的巨幅标语。4点正,大会在嘹亮的《国歌》声中开始,完成预定程序,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结束。此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退出军队序列,在地方和上级军事机关双重领导下,开启了历时10年的新征程。“改建”后,面对工作范围广、任务重的一系列新情况,人武部坚持民兵预备役工作与经济工作一起抓,既不能放松民兵预备役工作,又要积极参加地方的中心工作,如组织发动民兵带头建设“两个文明”,在“带建”中加强民兵组织和思想建设;在民兵军事训练中,既练军事,又学科学技术等等。在县域内的修路、防汛、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圆满完成征兵、军事训练、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等各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第二次改革(移交)——由地方收归部队 1996月4月,根据中共中央(1995)12号文件精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重新收归军队建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省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机构。既是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又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层领导。县(市、区)党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人武部的一名主管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一名主管参加同级人民政府常委办公会议。现役干部缩减为11至13人。同时,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干部退休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政干字211号文件精神,部分人员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或离开武装部,被安排到其它单位就职。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从1月份开始至3月上旬基本结束。重点工作是人员的去留。3月18日下午三点,高青县人武部收归部队建制会议,在高青宾馆举行。这次会议简单而快捷,由军地双方、人武部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半小时结束。我作为1986年随人武部移交地方的一名干部,根据需要,又回归部队,再次服现役,被授予中校军衔。在县人武部先后任职于副部长、部长、政委等职。于2001年8月,根据军队干部服役条例,再次脱下军装,转业到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成为水利战线的一名新兵。直到2015年10月光荣退休。“两次入伍”(1976年2月、1969年4月)、“两次转业”(1986年6月、2001年8月),成为我人生中的特殊经历。 三、几点感知 第一,改革是时代发展中永不改变的主题。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2018年10月习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将改革进行到底”“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中国改革开放不停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改革开放的时代性、体系性、全局性问题”等。这些重要指示,无疑对今后的进一步改革开放,必将产生重要影响。 第二,强国必须强军,强军必须在不断改革中实现。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加快推进强军事业,发挥人民军队的战略支撑作用。而强军兴军必须在不断改革中实现。从“立足于早打、大打、打核战争”转移到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裁军一百万,再裁50万;从各大军区、各军兵种独立作战单元到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兵种主建的体系建设新格局。在不断改革中更加注重聚焦实战、创新驱动、体系建设、集约高效和军民融合。逐步形成了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的战略布局。为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改革无论怎么改,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能变。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我国基本军事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总书记也是军委主席,地方各级党委书记,都兼任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人民武装部的党委第一书记。充分体现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党指挥枪”、“党管武装”的重要原则,是改革中绝对不能改变的原则。 第四,改革需要全民参与。在国家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中,我们是见证者,又是参与者。作为一名党员、国家干部,必须坚定改革信念,服从组织决定,在服务于国家和军队改革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今后,在党和国家进一步改革过程中,作为一名退休人员,不能因退休而做旁观者,应成为坚定的拥护者、支持者,积极的宣传者,为促进深化改革,贡献微薄之力。
作者:高美光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