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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高度重视农村养老问题,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全市农村养老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一是连续10年开展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兑现率95%以上。二是建立健全村级老工委组织,开展“十个一百”敬老助老活动和利用闲置办公物品支援农村老年场所建设,全市80%以上的村居建有老年活动场所。三是连续五年开展银龄安活动,参保老年人达40万人。四是扎实推进农村老年优待工作,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健康查体1次,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300元及时足额发放,9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每人200元养老补贴逐步落实到位。五是切实维护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配合人大、政府、政协定期检查农村老年法规政策落实,借助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和媒体监督等渠道,及时解决农村老年人反映的问题和纠纷。六是政府积极购买养老服务,今牡丹区首家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在城乡结合部吴堤口老年公寓正式启动,牡丹区政府为老年人购买5万元的居家养老服务,为发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菏泽市老龄办 张正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