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老年人维权工作,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日,蓬莱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出台《蓬莱市2013年优待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细则》。 工作细则主要规定了三个方面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优待政策,包括:1、法律援助中心对本市六十周岁以上、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在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情况下,一律提供免费法律援助。2、凡是本市六十五岁以上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提供援助。3、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及持政府相关救助证明文件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据悉,优待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细则于3月25日正式实行,将更好地促进蓬莱市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蓬莱市老龄办 韦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