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老龄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老龄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月17日开始,菏泽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龄事业统计工作。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市老龄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老龄办一把手负总责,实行责任制,落实到人,对上报的数据由一把手把关。2012年度老龄事业统计内容包括老龄人口情况、老年维权、养老服务、老年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老年文化、老龄宣传、老龄组织建设等。我市各级老龄事业统计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走访入户,不辞辛劳,认真仔细做好数据采集、录入、汇总、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市老龄办对上报的材料严格审查,确保真实性;对各种数据按照逻辑关系和各个项目之间的构成关系严格核算,确保准确性。为今后党委、政府在老龄事业的决策上提供了准确的信息依据。 菏泽市老龄办 王西林 201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