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扎实推进选派区直部门老干部 近年来,山亭区大力探索发挥老干部党员作用的新途径,通过突出一个目的,做好两个保障,落实三个步骤选派区直部门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到农村党支部兼任第一书记。计划在已选派4人的基础上,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推开。 突出一个目的:通过区直部门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到农村党支部的任职,带动两个支部党员的交流互动,激励老干部党员发挥经验、威望、智力优势献余热,推动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做好两个保障:一是组织保障。区委老干部局在区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区直部门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到农村党支部任职的组织、领导、实施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对到村任职的老干部党支部书记按月发放与任职村党支部书记工资等额的补贴,补贴由区财政预算列支,镇财政负责发放。同时,按照“财政补贴一点、党费返还一点、到村任职的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原工作单位提供一点”的原则筹集办公经费,保障到村工作的老干部党员在村工作期间必要的交通、生活、通信等项支出。 落实三个步骤:一是登记建档。区委老干部局给所有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建立了信息档案,详细记载了每位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经历经验、专业技术和志趣特长。二是对接推荐。区委老干部局把老干部党支部书记档案信息打成明白纸,发给全区10个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根据明白纸信息,结合本镇内行政村的区位、交通、水利、资源特点和发展所需,选择到村任职的老干部党支部书记。三是派遣任命。对乡镇党委选定到村任职的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区委老干部局进行双向论证,论证通过的,派遣到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行文任命。 枣庄市山亭区委老干部局 韩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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