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任务。这对于指导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发展私营养老金。 一、私营养老金对于完善养老金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可以增加养老金资产 1、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对养老保障的需求不断提升。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6.9%,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2015年该比例为10.5%,人口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深。根据联合国的预测,未来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将最多达到4.2亿,占总人口的比例最高将达到33.79%。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要求建立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增加养老资产的积累。 2、我国养老金体系积累的资产不足。根据测算,2015年我国养老金体系三个支柱积累的养老资产约为5.758万亿元,仅占GDP(67.67万亿元)的8.51%。而美国同期三个支柱积累的养老金资产总量为25.4万亿美元,占GDP(17.4万亿美元)的152%。中国养老金资产积累占GDP的比例远远低于美国(参见表1)。养老金积累资产的不足难以适应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的要求,迫切需要发展私营养老金,以增加养老金资产。 表1 2015年中国与美国养老金体系资产比较
注:中国第三支柱的资产为估算值。估算的依据为:2006年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积累的基金约为2000亿元。根据保监会《2015中国保险市场年报》提供的数据,在此期间,2001-2014年我国年金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6.9%。以与保费收入增速相同的数据估算第三支柱积累的资产,2015年约为8153.81亿元。 (二)可以改善养老金体系存在的结构失衡 1、三个支柱积累的资产结构失衡。2015年,在养老金总资产中,第一支柱为3.99万亿元,占69.3%,第二支柱为9526亿元,占16.5%,第三支柱为8154亿元,占比14.2%(参见表1)。可见,第一支柱独大,而第二、三支柱发展程度低,三个支柱之间发展不均衡。 2、养老金收入的结构失衡。在我国退休人员养老金收入的构成中,第一支柱占比特别高,而二、三支柱占比很低。2015年,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收入为2278.6元/月。其中,第一支柱提供的养老金收入为2200元/月,占比高达96.55%。而第二支柱提供的收入分别为13.6元/月和65元/月,仅占0.60%和2.85%。相应的,2015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替代率为44.08%,其中第一支柱养老金的替代率为42.56%,而第二、三支柱的替代率分别仅为0.26%和1.26%(参见表2)。 表2 2015年我国养老金收入及其替代率结构
注:2015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约为2200多元;企业年金领取金额为149.26亿元,参保离退休人员9142万人,企业年金月人均约为13.6元(149.26÷0.9142÷12);寿险业务给付3565.17亿元,若按商业养老保险占寿险支出的20%计算,则商业养老保险月人均约为65元(3565.17×20%÷0.9142÷12)。 替代率为养老金收入/社会平均工资。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029元,月工资为5169元,据此计算各支柱的替代率分别为42.56%、0.26%和1.26%。 资料来源:《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2015年保险统计数据报告》。 在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结构严重失衡的情况下,退休人员的收入结构单一,国家负担较为沉重。因此,发展私营养老金,使其成为国民退休收入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纠正我国养老金体系的结构性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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