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狗勿扰他人如何?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空巢家庭的增多,养宠物狗的市民越来越多。然而,在小狗乱跑、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频频影响到他人利益时,不少人加入了反对养狗的行列。 “到现在还惊魂未定,太可怕了”!提起 反映宠物饲养问题的还不仅限于此。环卫工人李大嫂抱怨说,做清洁工作最头疼的就是草丛和树坑里的宠物粪便,不易发现,难以清扫,影响环境。许多宠物主人为图自己方便,有意让宠物到墙角、树坑和草丛中“方便”,却给环卫工作带来了许多“不方便”。新宁广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西宁是卫生城市,可是广场上零星出现的动物粪便令人防不胜防,有段时间常常因不允许小动物四下乱跑引起宠物主人的不满,有时还难免发生口角。 西宁市海西路海西干休所的赵先生对小区狗吠之声很是反感,“一犬吠影,十犬吠声”。每到中午午休或深更半夜,“一犬引得百犬吠。”扰得他休息不好。“养狗的人有养狗的权利,但是不能影响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安全,也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我们提倡的文明养狗文明养宠物,其实不是让小狗文明让小宠物文明,而是养狗人的文明,这是最主要的。”赵先生认为,要小区邻里和谐,首先狗主人的素质要提高。 在浮沉变幻的茫茫人世上,在瞬息万变的社会生活中,在错综复杂的感情世界里,或许,可以从“人类的朋友”狗身上获得精神依赖。将一部分感情转移到动物身上,这既是对许多人情感缺口的弥补,也是人与动物、自然和谐相处的表现,当然无可厚非。在我国政府大力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动物的今天,城市里不养犬的居民绝大多数对养犬行为持宽容态度,他们不能接受的是一些人无视他人的安全和生活需要,任由自己的狗扰民、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今年1月1日出台的《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对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规范养犬管理和养犬行为都有详细的规定,但是记者在胜利路花鸟鱼虫市场调查中,几乎没有见到持证养狗的主人,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尽管西宁市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明确了由公安部门对犬类登记注册,动物销售、市场规范等环节由工商部门管理,动物的免疫接种由农业部门所属畜牧兽医站负责,宠物污染则由城管部门管理。但是,实际操作中,涉及法律管制和道德自律,很多问题光靠职能部门执法是不够的,而社区在规范市民行为方面又显得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言以蔽之,这个条例要落到实处,尚有很大距离,需方方面面的共同关注。 动物毕竟是动物,它不具备自我管理能力,那么,宠物的主人就要担负起管理的职能。爱护动物无可非议,但在尊重个人和动物权利的同时,也要牢记自身的义务,那就是同样尊重他人的权利。在个人的私有空间里,没有人干涉你对宠物的亲昵行为,但在公共场所,就一定要牢记这样的现实:不是每一个个体都喜欢宠物,有的人甚至害怕和厌恶动物。这时,作为宠物的主人,就有义务考虑不给他人生理和精神造成不适,不对环境的清洁造成污染,尤其要注意的是,加强对小动物的管理,避免给他人造成伤害,实现文明饲养。 文明饲养宠物,表面看是一件很小的私事,但放大看,却是一件公事,是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的表现,反映了人与自然、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文明城市风貌。实现文明饲养,其实也是举手之劳。例如尽量不带宠物到饭店、茶艺、酒吧等公共场所;在外出的时候给宠物套上脖套和链子,不让宠物自行乱跑,以免惊吓或伤害他人;在宠物“方便”的同时备好纸张或垃圾袋,及时清理;做好宠物定期防疫工作,杜绝病菌侵入,保证宠物的健康成长等等,这是一个宠物主人应该具备的常识,也是一个宠物主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惟有如此,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