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第一等工作”精神 开创赣南老区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一记江西省赣州地委老干部局 在江西省的南部,有一块拥有“红都瑞金”和“模范兴国”在内辖18个县(市)的红色土地,这就是赣州地区,简称赣南。在赣南这块浸透先烈鲜血的红土地上,目前有占全省老红军总数1/3的103位久经沙场的老红军和占全省1/6的3.31万多名离退休干部。1996年9月19日至20日,江泽民总书记来到赣南革命老区视察。两天里,江总书记在百忙之中先后四次看望、接见老红军,与他们座谈。当江总书记亲切地询问起老红军们现在的生活情况时,几乎是异口同声的一句话:我们现在生活得很好。朴实的语言,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干部的关怀和爱护,也是对赣州地委老干部局工作的肯定和褒奖。 爱心奉献,焕发出老干部工作人员‘ 满身的青春朝气 走近赣州地委老干部局的每一位干部职工,你都会感觉到他们思想中有一个无价的内核,那就是以对待父母般的亲情去爱戴服务于每一位老干部。他们深深懂得,这些曾经浴血奋战,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建设立下过汗马功劳的一代革命功臣,是我们党和国家,尤其是赣南老区的宝贵财富和无尚骄傲;他们也深深懂得,由于历史地理方面的原因,赣南经济条件相对还比较差,使赣南老干部工作呈现出入数多、难度大、任务重的特点。赣州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委老干部局局长黄秉奇这位50出头的硬汉子说得好:“赣州地委老干部局的16位干部职工是以当年红军苏区干部为榜样,以当年苏区创‘第一等工作’精神为动力,以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把落实老干部政策、发挥老干部作用凝聚在办实事上的作风来为老干部服务的。”不难看出,在老干部眼里,赣州地委老干部局的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是“铜头、铁嘴、飞毛腿”,领头雁黄秉奇局长的作风就更是要快又要稳。他为每一个老干部办实事都体现了一个快字,一个好字。他有一股拼劲、韧劲,他身兼两职,但人们却看到他经常坐在老干部局的“交椅”上,为老同志的事奔波。在他雷厉风行的作风带动下,现在全局形成了务实创新、团结奋进、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的良好局风,老干部工作多次受到地委、行署领导的称赞,老干部局实实在在地成为老干部的宣传部、组织部、服务部。 “红头文件”,折射出老干部工作 强劲稳健的步伐 赣州地委老干部局有一个特点:他们善于发掘、总结每一位老干部连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或自己很想办到的事情,并通过在一个个红头文件的报告、请示里予以全面、彻底解决。 1985年刚成立的赣州地委老干部局,就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这一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纲领性文件,深入老干部中调查研究,结合本区实际,于1988年制定出《赣州地区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1989年地委批准老干部局的《关于解决我区老干部工作几个问题的报告》和《关于解决当前老干部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请示》;1990年又进一步制定出《赣州地区老干部综合服务暂行规定》;1991年地委又批转了地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这些文件的制定和出台,使许多老干部在有据可依、有文可查中受惠、受益。 1995年8月他们征得地委同意,由地委组织部牵头,从地委老干部局、地直机关党委、地区财政局、劳动局、人事局、卫生局等单位抽调29人组成检查组,对全区18个县(市)和地直机关9大系统、58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老干部工作诸如企业工改、老干部护理费、老干部遗属补贴、非生产性福利及老干部的房改补助等内容的摸底和全面调查,写出了《关于当前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关于提高老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标准》、《关于将企业老红军调到行政单位管理》、<关于增加老红军房改补助》等8份专题报告,提交地委决策,较好地解决了一大部分老干部的实际问题,受到老干部的欢迎。 1995年,以地委名义下发的老干部工作文件就有5个,以地委办名义下发的文件有4个。这些“红头文件”的下发,有效地保证了老干部政策及时贯彻执行并落到实处,使老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齐抓共管,使老干部“两费” “三优”有保障 赣州地委老干部局在工作中深切地感到:在赣南这个经济还不发达的地区要解决全区3.3万多名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按时发放,活动费按标准提取使用,医疗费能按政策规定报销,光靠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不断出现新的问题。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老干部局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黄秉奇局长夜不能寐,苦苦地思索…… 他思索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就在于首先积极争取地委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让老干部的事挤上地委总体工作列车。于是,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精神,他及时向地委领导报告;全区老干部的思想动态、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他经常向地委汇报;兄弟地(市)的先进经验,他也适时向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介绍,使领导对老干部的新政策和老干部情况更为了解和熟悉,形成做老干部工作不唱“独角戏”,而唱“大合唱”的局面。地委每年都听取老干部工作汇报;地委、行署已明确宣布老干部的工资发放和报销医药费要优先;地县乡都成立了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实行了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赣州地委老干部局注重老干部工作的超前服务,房改中在全省率先出台老干部住房购买的优惠政策。针对赣南地处山区、地域偏僻、经济比较落后的现状,而老同志开发庭院经济、创办经济实体来改善“老有所养”的条件又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便狠抓了这方面的宣传工作。针对一些微利、亏损企业单位对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不够好的情况,他们于1992年就想出了解决问题的“五板斧”,即:参加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险局统筹解决;兴办经济实体,增加经济实力;先发离退休干部费用,再发在职职工工资;主管部门拨款“填平补齐”;主管局收回企业离退休干部重新安置。 激发余热,再创老干部人生的 第二个“制高点” 1990年,他们在全区各地成立了老干部发挥作用协会,下设关心下一代、参政议政、宣传报道、“山上再造”等小组,由各县市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又积极探访、联络、组织老同志进行现场观摩,地、县老干部局还挂点乡镇建立老干部发挥作用典型联系户,有步骤地指导他们发挥作用。对分布在农村的广大离退休干部,着重引导他们进行“七种” (种树、茶、果、竹、花、药、桑)、“八养”(养猪、鸡、鹅、鸭、鱼、兔、蜂、蚕)、“一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同时逐步引导他们由庭院经济向创办经济实体发展。对城市的则更多地引导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1992年,他们还与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工商局、税务局等6家联合制定了《关于发挥离退休老干部作用,为加快赣南经济发展作贡献的若干规定》,对离退休干部参与经济建设从指导思想、参与范围、优惠办法、管理方式等4个方面作了25条规定。 1992年、1994年、1995年,又连续隆重召开了老干部发挥作用表彰大会,由地委、行署进行表彰,表彰决定和名单在《赣南日报》上登报以示激励、鼓劲。 现在,赣南老干部发挥作用已出现了由自发向有组织发展;单种经营向多种经营发展;由技术水平低向技术含量高发展;由个体向股份联合发展;由自给型向商品型发展的“五个发展”。并形成了果园、油茶园、桑园、杉竹园、药材园“五园”遍赣南,规模化、规范f匕、高科技化、集团化、公司加农户化、股份合作化“六化”成体系的格局。同时,涌现出一批有影响的老干部发挥作用典型。 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区老干部发挥作用人数已占老干部可发挥作用数的80%以上。反映全区老干部发挥作用的经验材料《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优势,为老区建设作出新贡献》在全国老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