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帮扶机制 开展精准帮扶 ——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无工资收入离休干部遗属专项救助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特困离休干部及遗属帮扶机制,把精准帮扶落到实处,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无工资收入离休干部遗属专项救助活动的通知》,对专项救助活动进行了统一的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专项救助活动于2016年7月启动,救助对象为市直部门(含下属企、事业单位)无工资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属。活动内容为为市直无工资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属办理2017年以后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或续保手续,承担个人缴费部分,所需资金从市直离休干部及遗属特殊困难帮扶基金中列支。此次专项救助活动涉及我市滕州、薛城、市中、峄城、台儿庄5个区(市)和上海、北京、济南等9地市130余名离休干部遗属。通过市委老干部局、市人社局的共同努力,在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的大力配合下,于2016年11月底前为在我市参保的遗属缴纳了2017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 专项救助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特困离休干部及遗属帮扶机制,帮助无工资收入离休干部遗属解决了实际困难,在离休干部遗属中反响强烈,他们纷纷来电对此表示感谢。市公安局离休干部困难遗属们特意去单位表示感谢,并委托市公安局老干部处表达感激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