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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与车险费率挂钩,您怎么看?

2016-8-3 11:46| 发布者: 家网编辑刘畅| 查看: 1742| 评论: 10

摘要: 日前,济南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保险配套机制,研究制定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挂钩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交通违法今后可能不光要扣分罚款,保 ...

    日前,济南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保险配套机制,研究制定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挂钩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交通违法今后可能不光要扣分罚款,保险费也得跟着涨。

    消息一经公布,立刻得到很多人的支持:由于交通违章成本低,导致不少司机法制意识不强,尤其是大货车司机更是造成了不少严重的交通事故。现在,将违章与保费挂钩可以有效地减少交通违章,提高司机尊法守法意识,使出行更安全。

但是也有人对这一政策提出了质疑,他们提出:哪些违章可以界定为“严重违章”?个别交管部门会不会和保险公司产生不正当的“利益勾结”而影响车主们的合法权益呢?

    还有人对“挂钩”政策表示担忧,认为一旦“挂钩”,车主信息必然会外流到保险公司,而目前保险业的职业素养能保证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吗?

另外有人认为,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要以引导为主,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将违章与车险挂钩,无法从主观上提高司机们的安全意识,治标不治本。因此呼吁有关部门以提高群众素质、加强安全意识为出发点,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违章问题。

对于交通违法与保险费率挂钩的方案,您怎么看?欢迎跟帖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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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茶叶末ABC 2016-9-16 21:23
保险业是企业,企业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人民的政府出台这样的《意见》实际达到的目的就是用公权力剥夺大众的利益为企业谋利。纠正交通违法不力是政府的执政能力问题,不能用企业的利益的扩大化来弥补政府的能力问题!
引用 zhouqm 2016-8-4 09:23
法制不可乱来!仅凭部分人的主观随意性就修改既定规章的做法不可取!保险条例既已明确规定就应按规定严格执行,这与违章程度无关。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为了一旦出险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和理赔,不能成为保险公司借机敛财的工具。
引用 jfwu_usa 2016-8-4 08:53
这是国际惯例,无可非议.对驾驶员也是种约束和鼓励遵守交通法规.赞成.
引用 黄土地 2016-8-3 20:54
严惩违规是明智之举。杜绝危险是硬道理!
引用 古帆 2016-8-3 20:52
这政策出台很有必要。一直以来,法治薄弱,执法不严,违法处罚失之过宽,以致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不良影响广泛而恶劣。什么“素质”论、“意识”论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必须坚决实行有效的法规才能保障社会良好秩序。
引用 张继利 2016-8-3 16:00
以提高群众素质、加强安全意识为出发点,来解决违章问题‘,是必要的,但用对于交通违法与保险费率挂钩的方案来制约,这是具体措施,也是可行的!
引用 孙介法 2016-8-3 15:48
这也是法制的一部分,人不自觉,车祸上升,势必采取这些必要的措施来维护交通安全!
引用 缔重究 2016-8-3 15:29
支持!
引用 嘉言懿行 2016-8-3 14:18
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与被保险之间是缴纳保险费用与获得保险赔偿的价值交换关系。而违章处罚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可以用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手段来进行处罚。如果与保险相结合,在理论上缺乏依据,在实践上可操作性也很低。
引用 笠翁立仁 2016-8-3 13:37
我为济南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点赞,支持交通违法挂钩保险费率,对无违章不出险车辆在保险费率上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而对那些有违章记录的车辆,将保险费率按照违章程度进行不同比例的上浮,在经济上鼓励遵章驾驶行为,客观上则加大了违章驾驶行为的成本,由此引导驾驶人员养成文明驾驶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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