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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山亭区“四个规范” 探索推进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2016-5-10 21:08| 发布者: 枣庄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855| 评论: 0

山亭区“四个规范”

探索推进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山亭区印发《关于建立社区老干部党支部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老干部党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目前,已建立社区老干部党支部2个,转入、吸纳离退休干部党员72人。

规范设立条件。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在三类社区设立。一是在离退休干部党员居住集中的社区设立,方便离退休干部党员就近参加学习、就近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在文化大院、老年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保健服务站等基础设施相对齐备的社区设立,方便离退休干部党员就近参加文化娱乐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三是在志愿者队伍较多和建有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的社区设立,方便离退休干部党员就近发挥作用。

规范党员范围。按照 “组织动员、个人自愿”的原则,把四类离退休干部党员纳入管理。一是在区镇两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自愿把组织关系迁入该社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二是在破产改制的区属国有企业离退休,居住于该社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三是异地安置或交由区委老干部局代管,居住于该社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四是从外地迁入、居住于该社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

规范管理服务主体。按照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主管、镇街党委协管、社区服务的原则,明确服务管理主体。一是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在组织上直接管理领导社区老干部党支部,指导社区老干部党支部制定长期、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监督社区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的开展,对社区老干部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考核,为社区老干部党支部拨付办公、学习、活动经费。二是镇街党委组织部门在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委托下,对社区老干部党支部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管”,对离退休干部党员进行培训。三是社区为老干部党支部提供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为老干部党支部学习、活动提供便利,积极引导老干部党支部参与社区建设。

规范职责范围。按照“政策引导、自主管理”原则,明确职责范围。一是建立健全“四项制度”、“三个机制”, 建设“五好”党支部,切实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 “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抓好党员的组织生活和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党员的大局意识、规矩意识、看齐意识、法治意识、奉献意识,影响和带动社区党员、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二是通过“跳广场舞”、“趣味健身”、“民间艺术表演”等形式引导社区老年人积极参与情趣高雅、愉悦身心的文化体育运动,改变他们“在家瞅电视,出门蹲墙根”的传统休闲习俗,树立他们时尚养老、文化养老的理念,推进社区文化养老工作深入开展。三是组织党员通过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关心教育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社区和谐共建等方式释放和传播正能量。四是组织党员相互之间及与社区老人之间建立互助组,在活动上互带,在居家养老上互帮,在住院照顾上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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