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耳光、围殴、持刀威胁……近年来校园内频发的暴力、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代表认为青少年校园暴力犯罪成本低是首要原因,应该提前刑事责任年龄。 对此,支持者认为,我国首部刑法典颁布至今已近40年,未成年人身体发育明显“早熟”。继续以14周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显然不合适了。有些未成年人无论是体格还是心理智力都已经达到了成人的水平,但由于受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限制,使其受到的与其所实施的行为不相符,削弱了法律的合理性和正义性。 反对者认为,14岁已经很低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降到十二三岁,不人道。刑罚具有标签化,小孩放到监狱里改造,可能会因为交叉感染而适得其反。另外,法律只能管普遍现象,不应对偶然的、罕见的个案作过于敏感的反应。而且我们应当反思的是,对孩子的培养、教育是不是出了问题,而不应因公众的反应轻易改变刑事责任年龄。 各位“家”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您怎么看呢?您觉得应不应该提前刑事责任年龄?您孙辈的周围有校园暴力、欺凌现象吗?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应对这种现象呢? |
省经信委甲继祯: 校园暴力行为越来越多,已成社会毒瘤。必须根治。但提前处罚年龄,就可彻底根治校园暴力行为吗?我看未必。校园暴力行为横行,关键是社会、学校、家庭对青少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