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楼继伟日前撰文称,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等。这一观点立即引发广泛讨论。 据报道,1998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以来,我国始终采用退休人员不缴费、在职人员缴费的筹资模式。这一模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证了退休人员的医保质量和水平。但近年来,我国人口结构发生了持续而深刻的变化。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8296万人,其中退休人员7255万人,这意味着不到3个在职人员正负担着1个退休人员的医保,而退休人员仍在快速增加。“城镇职工医保基金赤字危机已迫在眉睫,基金增收压力更加严峻。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的40%,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等东部省份,其他省份大部分处于赤字边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朱恒鹏分析说。 面对我国医保基金面临前所未有的收支压力,支持者认为,若要维持收支平衡,可以考虑改变在职人员为退休人员托底的现状。毕竟当医保基金的“池子”越来越浅,其可用的财力越来越少,最终受影响的依然还是普通公众,尤其是患病率较高的退休人员。本着“责任共担,风险共享”的原则,让退休人员缴纳一定比例的医保费,也实属于情理之中。 不同声音则认为,让收入不多的退休人员缴医保,不仅在情感上难以接受;而且当养老金成为大多数退休人员唯一的收入来源,如果还要拿出一部分去缴医保,看似每月一两百并不多,看很可能会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另外,退休后继续缴医保,参保者能额外得到什么好处?能否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如果只是增加负担却没有好处,那等于是降低了参保的吸引力,若因此导致有人退保或者拒绝参保,可能会成为一个不小的社会问题。 您认为,让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是否具有合理性?面对我国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差的问题,您有哪些“开源节流”的好对策?欢迎参与讨论,发表您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