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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关工委,各高等学校关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在全国青少年中开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并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关委函〔2015〕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活动的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 1.教育部关工委《通知》所附“活动方案”中对活动内容、方法和要求提出了具体意见,各市、各高校关工委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市、本校的活动计划。在时间安排上,我省与全国活动安排同步进行。要以学校为单位开展读书、主题班会、社会实践、征文评选和演讲比赛等活动,在活动中对广大青少年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各市、各高校关工委要做好开展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课堂内外》杂志社将出版《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读本。学校组织学生购书时,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各级教育关工委可创造条件购书赠送学生阅读。各市、各高校需购书时,可直接与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联系。 3.在读书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学生围绕“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这一主题开展征文比赛活动。各市、各高校要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自下而上的评选,严格把好质量关,坚决杜绝抄袭现象。省级评选中发现抄袭的征文,将取消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参评资格;抄袭现象严重的单位,将取消“优秀组织奖”的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遴选出的优秀征文由市和高校关工委统一向省推荐报送。原则上每个市推荐50篇,每所高校推荐30篇,连同本次活动工作总结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省。省里对县(市、区)乡(镇、办)和中、小学单独报送的征文不予评选。 4.各市、各高校要同时报送征文纸质稿和电子稿,并按附件二的格式填写“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参赛征文登记表。 5.2016年6月,省教育厅关工委将组织专家对参赛征文进行评选,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奖励办法 1.全省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个组对各市、各高校参赛征文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对全体获奖作者和获一、二等奖的征文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 3.对认真组织本次读书征文活动的市和高校关工委,颁发优秀组织奖。 联系人:梁 亮 联系电话:0531-81676998 省教育厅关工委电子邮箱:lujiaoggw@sina.com 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5号 省教育厅老干部活动室 邮编:250011
附件1 教关委 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 通知.doc鲁教关委2015-7 山东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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