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芝罘区老龄办、芝罘区司法局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拓宽法律援助工作领域,不断强化措施,创新方式方法,针对行走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形式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是确定服务对象上门服务。将行走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确定为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的重点对象。当这类特殊人群有法律需求时只需拨打一个求助电话,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上门,当场办理申请、审查、委托等一站式服务。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现场讲解法律政策,并为其指点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二是发挥机构网络作用上门服务。进一步加强了街道、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法律援助信息员作用,及时将有上门服务需求的群众信息上报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视情及时上门服务。协调老龄办、残联等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好引导职能作用,为符合条件的这类群体建立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上门服务。发挥律师定点服务工作站律师的作用,直接深入到街道社区,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能够更好地全面了解这类特殊人群的基本信息,当值班律师了解到有上门服务需求时,可“先援助、后审批”,由律师提前介入,再视情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补办手续。 自4月份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芝罘区已为21名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帮助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36.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