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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5-7-27 15:31| 发布者: 枣庄市委老干部局| 查看: 925| 评论: 0|来自: 枣庄市委老干部局

摘要: 关于转发《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委老干部局,枣庄高新区政工部,市直各部门老干部(干部、人事)科,各人民团体老干部(组织、人事)科,有关企业、各高等 ...

关于转发《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委老干部局,枣庄高新区政工部,市直各部门老干部(干部、人事)科,各人民团体老干部(组织、人事)科,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党委老干部(组织、人事)处:

现将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印发的《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鲁老干[2015]6)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作为实施推进老干部工作“五项工程”的重点工作,作为丰富广大离退休干部文化养老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发动老干部踊跃参加,积极推进征文活动的开展。要以时不我待的历史责任感,借助这次主题活动,收集整理老干部、老党员出版的书籍、回忆录,挖掘、抢救历史资料,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素材,把老干部、老党员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和积累的经验、知识和技能继承起来、传承下去、利用开来,启迪来者、造福后人,使之成为整个社会的宝贵财富。要为老同志参与征文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争取更多的老干部、老党员参与征文,也可采取老干部、老党员口述,有关人员代笔代记的方式参与征文,帮助文字的整理、修改、微机录入、上网传送等。要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社团的组织引导作用,广泛发动老干部和老党员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征文稿由各区(市)、市直部门、有关企业和各高等院校老干部工作部门汇总,于2015721日前统一报送市委老干部局调研科。每个区(市)上报征文不少于10篇,市直部门、有关企业和各高等院校不少于2篇。对于优秀文稿和组织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获奖作品将在《枣庄市委老干部工作网》、老干部党建平台、老干部工作内刊等市级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刊登,并适时结集出版《薪火传承》史料集等我市离退休干部系列丛书。 枣庄广播电视台将对部分优秀作品作者进行实地采访,制作播出《我的抗战》专题片。重要资料将按规定移交党史部门。

联 系 人:枣庄市委老干部局调研科  韩 涛  张兴生

联系电话:06323315479  3314064

电子邮箱:dyk1023@163.com

 

附: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广播电视台《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委宣传部      枣庄市委老干部局

 

 

 

中共枣庄市委党史研究室               枣庄广播电视台

 

201562

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山东是革命老区,也是老党员、老干部大省,截至2014年底,全省建国前老党员共有66743人,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12689人。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为发挥老同志在宣传抗战精神和党史国史教育中的独特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广播电视台研究决定,在全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中开展我的抗战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对象

全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

二、征文内容

我的抗战为主题,从我参加的抗战我听说的抗战我见到的抗战祖辈父辈的抗战等视角,或回忆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或述说目睹到中国人民所遭受的深重苦难,揭露日本侵略者在华的各种暴行;或讲述身边抗击日本侵略中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反映中国人民前赴后继、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或回顾所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抗战中的工作经历,赞颂老一辈共产党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抛头颅洒热血的奉献精神。通过征文活动,深切缅怀抗战先烈,表达老同志铭记历史、圆梦中华的强烈愿望和热爱和平、反对侵略的家国情怀,引导老同志弘扬抗战精神,更好地激励当下、开创未来,为山东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凝聚正能量。

三、征文要求

征文可由老同志口述,老同志子女、朋友或老干部工作者记录整理。也可对原有回忆录、访谈录等进行重新整理,曾在其他报刊上发表过或被有关著作收录过的作品请注明。征文涉及事件要求具体真实、数字准确,篇幅一般在3000字左右。欢迎同时提供原始资料和图片。

四、征文评审

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对组织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征文活动将在包括《支部生活》《党员干部之友》《老干部之家》杂志及网站在内的省级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刊登,并结集出版。山东广播电视台将对部分优秀作品作者进行实地采访,制作播出《我的抗战》专题纪录片。重要史料将按规定移交党史部门。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要充分调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为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参与征文活动提供服务与支持;宣传部门要动员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力量搞好宣传报道;党史研究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把关,确保作品质量;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选派精干力量,做好《我的抗战》专题记录片拍摄和播放工作。

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由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衔接。注意发挥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的带头作用和老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社团的引导作用,广泛动员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积极参与。要做好征文推荐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征文进行严格审核,市、县(市、区)征文由所在市、县(市、区)党史部门审核把关,省直部门、有关企业和各高等院校征文由本单位审核把关。征文由老干部工作部门统一报送,离退休干部和老党员也可自行投稿。

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15731日止

  人:山东省委老干部局调研处   

联系电话:0531-51771022

投稿邮箱:tx169@163.com

投稿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37号,邮编250001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

山东广播电视台

201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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