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视民生,部门协调,成立专管机构。玉山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成立了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各村分管干部为小组成员,并设立镇、村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按照分工管理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培训、法规宣传、健康教育、食品安全信息分析与发布等工作。医院负责餐饮、食品卫生的现场指导与应急救护,各部门协调联动,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乡镇、农村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提前介入,实时监控,严格申报制度。充分发挥镇、村组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作用,及时申报聚餐活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对于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必须由举办者或承办厨师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申报,申报备案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和菜肴清单等,确保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率达到100%。 三、加强引导,定期培训,规范厨业管理。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积极引导,控制规模,规范采购渠道。二是定期组织乡村厨师参加食品卫生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督促厨师从业人员和临时从事乡村厨师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卫生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加工。三是规范流动厨房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餐饮加工设备、卫生设施、食品储存、原料采购渠道、加工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管,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严格行业准入。 四、预警监管,及时申报,防范事故发生。建立镇、村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加强餐饮现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完善餐饮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一是明确要求相关传染病流行时,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加工场所卫生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停止营业。二是聚餐引发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时,要求厨师及聚餐活动举办者必须及时向镇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各相关部门联动介入,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保护现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现场采样调查、环境清理消毒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