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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建立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

2015-4-9 09:51| 发布者: 家网编辑9| 查看: 788| 评论: 1|来自: 广州日报

记者近日获悉,广东韶关将从今年10月起全面接受高龄老人的高龄津贴申请,于11月起全面发放已提出申请并获批准的高龄老人的高龄津贴。其中,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年可获得2400元的津贴。
  今年,韶关重新修订了《韶关老年人优待办法》,全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发放标准确定为: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240;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360;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2400元,按月发放。
  据介绍,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按照个人申请、村()委调查核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老龄办审批、财政部门核发、市级民政部门备案的程序进行,实行三级审批、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同时,韶关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到各医疗机构就医,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挂号、就诊、检查、化验、交费、取药优先。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专设老年人服务窗口,已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并免收贫困老年人家庭病床巡诊费。卫生部门还将组织对百岁以上老年人的巡诊,送医上门,并提供免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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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gabee 2015-5-4 05:36
建立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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