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法院报11月27日电 今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离退休老干部党总支在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荣获“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称号。
多年来,江苏高院老干部党总支坚持党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保证和落实各项政治待遇。其中,“党员组织生活日”这一学习制度,自1991年始,一坚持就是二十余年。
为发挥离退休人员继续为司法建设服务的余热,江苏高院老干部党总支与江苏法院离退休法律工作者协会积极配合,推荐老干部们为100余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向南京市仲裁委推荐有审判经验的老法官担任仲裁员,并推荐一些老同志在省妇联、学校担任义务法律工作者,大多数老同志参与调解社区、家庭、邻里、亲戚朋友之间的矛盾和纠纷。2013年,全省法院离退休法律工作者共为3.5万余件案件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