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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二十大——离退休干部对党的心声表白

【宁夏】开展民办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试点

2014-11-19 09:21|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797| 评论: 1

摘要: 为有效降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老龄办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就开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确定,选择宁夏唐徕老年 ...

 

为有效降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老龄办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就开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确定,选择宁夏唐徕老年托护中心、银川市宁红爱心老年公寓、西夏区新天地老年公寓、大武口区逢干老年公寓等6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根据协议,参与试点的6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按160元投保,所需资金采取宁夏老龄办补贴50﹪、试点机构承担50﹪的办法解决。入住投保养老服务机构的老人在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意外伤害后,保险公司可根据受伤害程度,承担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等。

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有利于提高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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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gabee 2015-5-20 06:24
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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