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的通知 各市党委老干部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老干部(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老干部(组织、人事)处,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党委老干部(组织、人事)处: 中央组织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0]19号),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老干通字[2010]9号),对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现将上述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组织实施这项活动,有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政治上尊重和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有助于激发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有助于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有效地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不断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的实际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本着有利于把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组织起来,有利于教育、管理、服务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理论学习、组织生活、阅读文件、教育培训、党费管理等制度,保证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积极开展“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和“四好”老干部评选活动 要把握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以“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和“四好”老干部评选活动为载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水平,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明年将适时表彰全省“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四好”老干部。认真总结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务实有效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做到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充分激发离退休干部党员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努力做到学习活动好、教育后代好、发挥作用好、保持本色好。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和正确导向,做好形势政策宣讲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更好地了解形势、学习政策、以身作则、支持发展,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中创先争优。 四、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突出老干部工作的特色,重在行动、重在过程、重在发挥作用。要设计主题鲜明、离退休干部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让每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都有明确的争创目标,让每位离退休干部都有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把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结合起来,主动深入到广大离退休干部中,认真了解他们所思、所想、所盼,积极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使他们毫无后顾之忧地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依托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拓展离退休干部社会活动空间,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效果。 五、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要在各级党委(党组)及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整体格局,与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和在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2、实施分类指导。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域离退休干部的不同情况,以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的不同特点,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对离退休干部创先争优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具体目标和活动载体,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各级各部门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并及时上报我局。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