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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家》刊通讯员名单出炉啦!

2011-10-13 14:43|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3080| 评论: 0

摘要: 自《家》刊2011年第8期发布《家》刊通讯员招募启事以来,《家》刊已收到100多位“家”人的报名信件和邮件,这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家”人的关爱与支持,在此《家》刊表示感谢。经过审核、筛选,现将第一批《家》刊通 ...

       自《家》刊2011年第8期发布《家》刊通讯员招募启事以来,《家》刊已收到100多位“家”人的报名信件和邮件,这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家”人的关爱与支持,在此《家》刊表示感谢。经过审核、筛选,现将第一批《家》刊通讯员名单发布在“家”网上(“通讯员证”将于11月下旬发送到通讯员手中)。 

《家》刊通讯员仍在招募中,欢迎“家”人继续报名。

第一批《家》刊通讯员名单(附:《家》刊通讯员管理办法)

荣士友(济南)    夏季青(济南)    马永昆(烟台)     李金和(菏泽)               

王茂常(济南)  翟子恒(济南)   李金玲(烟台)    张祥武(烟台)       

张继利(临沂)    强(临沂)     林敬龙(济南)    昌中南(青岛)  

刘红林(青岛)  黄家德(临沂)    赵吉胜(滨州)    郝福才(滨州)  

于守仁(烟台)  李继东(泰安)    支运生(菏泽)    钮永生(淄博)  

范广运(烟台)  崔丕芝(青岛)    韩宏顺(潍坊)    刘效福(潍坊)   

  干(枣庄)   于贵臣(烟台)    郑亚光(潍坊)    左言选(济南)  

   雪(聊城)   刘景林(济南)    杨俊卿(菏泽)    李新文(威海)  

张全文(潍坊)   邵好印(济宁)    杜振芳(淄博)

 

《家》刊通讯员管理办法

 

通讯员的职责和权利如下:

 

一、通讯员的职责 
   1.接受杂志社的工作指导, 积极宣传杂志社的办刊方针和宗旨,维护杂志社的声誉。
    2.
与杂志社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和合理化建议,为杂志社的发展出谋划策。
    3.
积极为《家》刊组稿、撰写稿件或提供线索;稿件、线索需适合本刊栏目定位。来稿要求主题鲜明,文笔通畅,内容充实、生动,具有思想性、时效性和可读性。最好是电子稿。如手写稿件,要字迹清楚、工整。
    4.我们将不定期向通讯员邮箱发送本刊最新动向、征稿通知、策划选题等,通讯员应积极响应并提供相关线索。

二、 通讯员的权利
1. 通讯员拥有优先发稿权,稿酬从优。
2.
通讯员拥有优先知晓《家》刊动态、征稿通知、选题策划的权利。

3. 参加《家》刊每年度一次的“优秀通讯员”评选。

4. 在“家”网上开辟《家》刊通讯员版块。展示通讯员风采及作品。

 

三、 通讯员的组织管理
 1. 经审核后,通讯员由本刊统一核发《通讯员证》,有效期2年。

2. 通讯员与本刊交换信息或稿件优先使用邮箱。所以,请有条件的通讯员把邮箱地址发送至lgbzjtxy@126.com,便于联系。
3. 通讯员从事采访活动要遵守新闻出版纪律,不得搞有偿新闻。

4. 通讯员长期不发挥作用,或违反有关规定者,杂志社视情况取消其通讯员资格。
5. 根据通讯员工作情况,每年组织一次优秀通讯员优秀作品的评选活动,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通讯员予以表彰、奖励。

6. 通讯员在工作期间,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及时向杂志社说明。如未能尽到职责,也未向杂志社作说明者,即视为不宜继续担任本社通讯员。

7、通讯员任满两年后,原通讯员证作废,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更换新通讯员证。

 

 《老干部之家》杂志社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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