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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高新区2014年重新修订定“惠民手册”使全区人民全面深入把握惠民政策,凡高新区户籍且年满80-89周岁老年人每月发8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月发11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800元,全力确保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到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生日当月可免费领取生日蛋糕1个;符合城镇“三无”条件(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到区敬老院集中供养,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9600元。 为提高失能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2014年起在全区《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并为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护理补贴;同时还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按照《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惠老政策的实施在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安全稳定成果共享上实现新突破,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提高了老年人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得到了全区群众的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