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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失能老人经济困难可获补贴

2014-10-24 09:24| 发布者: 家网实习编辑| 查看: 494| 评论: 2|来自: 广州日报

近日,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据介绍,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已超过2亿,其中失能老年人口数达到3700多万。

  《通知》明确,补贴人员范围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其中: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需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定;经济困难的失能等老年人需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对于补贴方式,原则上按月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现金、代金券,具体发放方式,由各地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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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木石山道人 2014-10-26 18:50
经是好经,让下面的歪嘴小和尚一念就变味啦......
引用 张继利 2014-10-25 15:56
高龄失能老人经济困难可获补贴 是好事,但须落实、公正,不然会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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