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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委老干局出“实招”强化廉政建设

2014-9-26 09:44| 发布者: 家网实习编辑| 查看: 497| 评论: 0|来自: 红河日报

云南红河州委老干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抓学习、抓主体、抓宣教,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工夫,通过出“实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该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抓学习,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该局多次召开局务会议专题学习与州委、州政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就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学习《中共红河州委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

抓主体,明确主体责任。该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老干部工作相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落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管领导、科(室)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上肩、任务到人,形成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抓宣教,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该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贯穿于老干部工作始终,全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到开远小龙潭监狱和红河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州委党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焦裕禄》《杨善洲》等廉政教育警示片,结合先进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的学习,深入查找和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自觉养成守法、诚信、自律的行为准则。

抓建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该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结合老干部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先后对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2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和修改,并加大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严格用制度约束权力,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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