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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贵州省黔南州老龄办下发了关于抓好2013年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和2014年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与州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成立黔南州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做好2013-2015年全州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项目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二是召开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专职主任参加的全州老龄工作暨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对农村幸福院建设作出安排部署。三是主动协调部门支持。州老龄办主动与州民政局、财政局对接,争取州财政局在春节前夕将所有资金足额及时划拨到各县市财政账户。四是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建设幸福院。1、统一采购式建设。瓮安、独山、平塘、罗甸、荔波5个县根据各项目建设点所提供购置清单,由老龄办进行统一采购,确保设备设施的质量和数量。2、垫付资金式建设。对积极性高、且经济宽裕的农村幸福院建设点,采取先行建设,由县市老龄办检查验收达标后下拨资金,这一建设方式能及时、高质量地建成幸福院。3、“五个统一”式建设。即: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制作牌子、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建立资产台账、统一管理模式的“五个统一”。通过严格检查验收,监督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农村幸福院建设有效果、管理科学、持续发展。五是争取匹配资金建设幸福院。各级老龄办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匹配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230万元;六是将幸福院建设列入政府督查事项,推动项目后发赶超。在全州幸福院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将幸福院建设列入政府督查事项,实行进度周报制度,确保了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2013年黔南州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143个、资助资金429万元。截至目前,全州已经全面完成了143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任务,共建成床位739张。其中新建幸福院3个,利用村闲置房建幸福院的52个,幸福院与敬老院整合的10个,与老年协会、居家养老服务站整合的7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