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12 16:34| 发布者: 老干部之家| 查看: 1941| 评论: 0
8月9日,泰安市下发《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从7月1日起,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今后,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领取养老保险金。目前,泰安市有71.8万老年人可以直接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适龄参保人数达354.5万人(不包括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泰安市各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了全覆盖。
(泰安市老龄办 郭长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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