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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近日,临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引导广大退休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持续为临沂高质量发展贡献银发正能量。 《若干措施》要求,单位党委(党组)要履行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及时了解退休干部的思想动态、从业等情况,建立并动态更新管理台账。 《若干措施》明确,各级组织部门负责人要用好谈心谈话,每年与本级党委管理的到龄退休干部开展到龄免职集体谈话,上好“退休第一课”。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每年与退休干部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信访等部门贯通协调,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对察访发现的退休干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循线深挖背后“余威公关”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若干措施》还对组织生活、教育引导、兼职(任职)行为等作出具体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