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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纪律和法律,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才能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 这是高瞻远瞩的擘画。 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曾经一段时间里,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不同步,部分行使公权力人员处于监督之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第一条。 2018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古铜色牌匾上的红绸布揭开,一个全新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挂牌成立。 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形成,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这是坚如磐石的定力。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从“小事小节”的失守,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深渊。因此,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 一加一减,把纪律挺在前面。 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过3次修订——做好“减法”,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做足“加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以更高标准约束党员。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这是以上率下的担当。 “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教育引导他们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 早在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明确指出,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这个不能有差别。 奉法者强则国强。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70多个中央单位制定了本行业本系统的学法清单; 各地各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 …………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守规奉法、崇尚法治的自觉与素养,“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人民日报 》( 2026年01月18日 01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