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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云南西双版纳州印发了《关于加强西双版纳州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从“8+3”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确保干部从“临退休”到“退休”管理不脱钩、关心不断档、服务不延迟。 《关于加强西双版纳州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从开展退前谈话、做好衔接服务、规范荣退仪式、开展走访慰问、加强思想引领、强化管理监督、引导发挥作用、推介活动平台8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同时,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保障、强化宣传引导3个方面作了具体要求,确保干部荣誉退休工作落到实处。 与《关于建立西双版纳州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相比,新修订的《关于加强西双版纳州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新增了适用范围部分,即: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干部,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工勤人员和国有企业新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同时,结合现行政策和工作实际,在规范荣退仪式、开展走访慰问、做好衔接服务3个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在加强思想引领、强化管理监督、引导发挥作用、推介活动平台等方面,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及服务的主体责任,提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统筹推进,老干部工作部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退休干部所在单位履行职责、具体实施”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干部荣誉退休工作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