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由社员变成村民

2019-02-22 21:14:55

1984年的初春,一个漆黑的夜晚,在我家,一屋子烟雾缭绕,我们互助组的人正在开会,商量是不是应该买台柴油机,解决浇地的事。

似乎一夜之间,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革,人民公社没了,成了乡。那时我还以为无所谓,不就是换个名字嘛,该干嘛还是干嘛,对生活没什么影响。却没料到生产队也没了,这可不是换个名字那么简单。这天下午召开了最后一个“社员会”,在宣布撤销生产大队小队的同时,让人们自愿结合,组成一个个互助组,然后各组抓阄,把队上的生产资料如牲口、犁耙、柴油机等全都瓜分了,很快还要分地。

我们这个组是全村最弱的组,大部分都是没人要的累赘户。我家两名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穷教师,带一个不到六岁的女娃,相当于只有半个劳力,几分自留地还要求人耕耘,何况今后要耕种几亩地。侯光海大哥虽然是个男劳力,但早几年在生产队用机器铡草时轧掉了一只臂膀,一家四口相当于一个半劳力。吴东海哥一家四口两个劳力,算是比较好的户,但是他母亲和当兵的弟弟是累赘没人要才来到这个组,东海哥不得已跟来了。类似情况的还有梁海军,一家六口四个劳力,本来已经跟别人组合了,可看到全家五口四个孩子的他婶子梁二嫂在这个组,只得舍弃了条件优越的组,谢绝了再三挽留,跟过来。

因为我和妻子在学校上课,没能参加“社员会”,关于会议内容啥都不知道,所以全组的人商量,吃过晚饭就都到我家来聚会了。

关于国家基层政权的变更,我是前一年也就是1983年初夏就知道的。那是初中毕业生中考前,乡里为提高升学率成立了重点班,把成绩最好的学生拢在一起,突击复习。我教重点班的政治,在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我就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中,县、自治县下分为乡、民族乡、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农村人民公社,在这部《宪法》中定义为“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它是在高级农业生产社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组成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成立初期,生产资料实行过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在分配上实行过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并取消了自留地,压缩了社员家庭副业,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后经多次调整,1962年以后,绝大多数人民公社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恢复和扩大了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但仍存在着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缺点。为了克服人民公社制度上的各种弊端,1978年开始,中国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农村改革。主要内容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建立了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统一经营模式。另一项重要改革就是实行政社分设,根据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民族乡人民政府作为政权的基层单位。同时,在村一级建立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原来的生产队),分别管理本村、组范围内的各种社会事务。从此,人民公社仅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一种合作经济形式的管理机构。经过改革,农村人民公社的体制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其中规定:“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领导本乡的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建设;社队企业成为合作经济企业;村民委员会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被彻底瓦解。到1984年底全国基本完成了撤社改乡的工作。至此,人民公社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然而由于撤社设乡离普通群众相对来说较远,所以对普通群众的生产生活冲击不大,或者说当时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种冲击来得迅猛。

生产大队、小队恢复到“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对我们的冲击就大了。特别是我们这些弱势家庭,一直是依靠集体惯了的,过着打钟上工,无愁无忧的日子,现在一下子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要早干什么可以拖后一点,都要自己做主了,似乎少了主心骨,缺了支撑力,踌躇、犹疑,无奈,无助,似乎无路可走……

那一晚,喝了我两壶茶叶的水,抽了我三盒灯塔烟,最后才取得了共识,不管谁家有钱没钱,去诳去借都行,按人口分摊,每口人攒50元钱,凑1000元去买台12马力柴油机,准备春灌。至于柴油,谁家浇地谁家灌柴油,浇完地剩多少油再控出来……

一九七八年以后,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发展,它以农户或小组为承包单位,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发挥了小规模经营的长处,克服了管理过分集中、劳动“大呼隆”和平均主义的弊病,又继承了以往合作化的积极成果,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某些统一经营的职能,使多年来新形成的生产力更好地发挥作用。这种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既可适应当时手工劳动为主的状况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又能适应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由于生产的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生产队体制瓦解,随后冲击到生产大队。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应运而生。

不过,这个互助组只维持了一年,终因劳力不均、出工不匀、相互攀比等原因而散伙。不过,随之因为当年粮棉大丰收,人们手里有了钱,就有人买了24马力拖拉机,带上耕地犁、播种机、收割机,虽然花钱,但是不欠人情。后来买机子的多了,想用谁的用谁的,方便,快捷,原来过麦要20多天,后来有了大型收割机,等着在地头上撑着口袋装麦子就行。种地不再是苦差事,一年就有十个月闲,只好外出打工多挣钱了。从这里也能窥一斑而知全豹,逐步认识到这一历史性变革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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