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为何难以禁止

参加 2016-01 月赛 | 已有 1825 次阅读| 2016-1-3 19:30

酒驾为何屡禁不止?

众所周知:我国每年因酒驾所发生的事故在交通事故中已占有很大的比重。有的事故其悲惨程度令人发指。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人员伤亡、灾后修复、重建等沉重负担。坚决杜绝酒驾,这是全国人民和政府发自内心的呼声。

20151218日报载:某市今年有178起涉酒驾驶车祸并致死30余人。仅下半年就有10起典型酒驾,醉酒数值最高的相当于喝了1斤以上的白酒。数值背后都是令人触目惊心的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的惨剧。经记者调查统计:“重灾区”近一半涉及23轮车,且多发地已由城区转向城乡结合部。从10月份开始,该市每周实名通报,酒驾人数每周都超过100人。令人不解和值得深思的是禁止酒驾早已列入交通法规多年,且处罚也较为严厉,但仍然还有如此之多的酒驾和事故发生,还伴有部分酒后肇事逃逸者的事件,酒驾为何这么难以禁止?难道真的就不能杜绝吗?笔者认为现存问题的主要原因应该如下:

一、 存侥幸心理

这是部分酒驾者被查住后存在的一中心理:他们当时认为只喝了一杯啤酒;或离家不足100,不会碰上交警的;或走所谓小道;或者我驾驶的是23轮机动轮车等;一但被查处,就表现出了后悔莫急。还有些被查的酒驾者,自知无理,有对交警反复行贿的、有当场动手打人的、有脱衣的、骂人的、倒地不起的、大哭大闹的、阻碍交警执法的等等,丑相百出。对他们的处罚应当是一次受罚终身受益。

二、虚荣心唆使

有的酒驾者其实不为别的,就想在朋友、亲戚、家人、客户、等人面前有面子。意气替代了法律法规,想在这些人面前表现出一种决心、爱心或忠心,显出我多不缺钱、不怕罚钱、、、、。

三、酗酒难自控

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人非要让自己喝的大醉不已,于是胆从酒中生,早已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开车出行,其后果可想而知。许多酗酒者被查后,是洋相百出,不配合检查的大有人在。给执法人员工作代来了许多的麻烦。

四、故意对着干

有及少数人对禁止酒驾不满,他们认为警方是小题大做,限制了他们的活动出行的方便自由。不让酒驾我就要酒驾,看你能把我怎么样?认为交警也不可能24小时都在查。交警曾多次查处过因酒驾或其他原因被查处后,前次处罚还未到期,就无证酒驾再次处行的犯罪分子,更有甚者,在他们当中,还有的驾驶着无牌照、套牌、无行车执照、过期未申检的车辆,以及毒驾出现等现状。

五、心存不满者

及少数违法犯罪分子,由于对某些人或社会不满,则以酒壮胆开车乱闯报复,以此发泄心中不满和愤恨,他们这种无视法律和人的生命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后,其本人和家人都后悔不已。

六、法律意识差

这主要是当地的宣传教育和百姓学习的还不够,俗话说:“无知者胆大”。少数人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必然就不会尊纪守法、依法办事。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城乡结合部少数人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发生酒驾、无证驾驶、无牌车辆、无行车执照等现像行为较多,一些违法者被查处时还一头雾水,不知错在哪里?尽管现在的通信、广播、网络、媒体都很发达,但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施工工地仍然存在有法律学习、教育的死角和弱教区。这也是酒驾和违犯交通法规者数量,由城市向城乡结合部及农村转移的原因之一。

七、犯罪成本低

实践证明:在查处的酒驾者里,有些事屡犯者。狠明显在前一次的处罚中并没有触动他()的灵魂深处,对他们来说不痛不痒,不足以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处罚太轻。即:犯罪成本太低。

因此,笔者认为:要提高禁止酒驾的工作效率,减轻广大交警的工作强度,可以在“三个加大”方面做文章。即: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宣教力度、加大分层留档力度。首先,加大处罚力度。一是在现有处罚条款的基础上,对再犯者增加经济处罚额度和拘留时间。使其在今后的生活水平、工作环境、出行都应受到不同成度的影响和限制,根据违法情节可再加上期限内冻结账户的处罚。严重者可判重刑。二是在拘留和劳教期间,让犯法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经严格考试后达到分数时做为解除拘留或劳教的条件之一,同时,在交通法规学习中,可以采取家人连坐,全部达标才可释放本人,以形成家人相互监督之势。其次,加大宣教力度。各新闻媒体、日常培训教育都应当加大宣教力度,增加学习培训时效。人在世上,衣、食、住、行缺一不可,行也是民生的一大问题,所以,交通法规教育应从娃娃抓起,每所学校从一年级就应当设立交通法规课程安排,让每个人从小就要学会正确的行路规则。社会才能有序和谐的发展。再次,加大分层留档力度。酒驾无疑于就好像一个人手拿一把大刀在大街上乱舞乱砍,随时会伤及无辜,后果严重不言而喻,因此,对酒驾犯罪分子要像对有前科的犯罪者一样做好电子存档工作,应视首次违法犯罪情节分层分类存入档案,以备再次违法时做为严惩的依据。以不让一名犯罪分子漏网和受到轻罚。笔者认为:施以重拳,必见成效。

 

 

作者:姜卫东   地址:槐荫区老年大学     电话:13964050303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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