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警琐事》之四“救济”

参加 2016-08 月赛 | 已有 633 次阅读| 2016-8-9 15:19

            《片警琐事》之四“救济”

                      退休公安人员:王长海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北大槐树,多数为贫穷的纯居民,其中也有一部分回民群众,无固定收入、子女多、粮食统筹,缺衣少食。片警也参于到入户调查摸底、提供救济线索工作之中,当初的政策标准是“八、五、四、四”。

   如果这家只有一口人,其月收入不足八元的就够条件,每月最多救济不能超过八元;如两口人的其收入标准为八加五,就等于其月收入不足十三元的具备被救济对象,但救济额不能超十三元;如三口人或四口人依此类推只每人加四元,其月收入达不到八加五再加四的也符合被救济标准,但不能救济时超过这个标准。

   老范是户回民,靠倒卖轴承生活,生了三女一子,少衣无粮吃了上顿没下顿;思故里对面院内西屋有户姓虞的居民,在市立二院干杂工,其妻子神经不太好,有四个女儿,最大的也只有学齢前,其中两个是双胞胎,到冬天全家人除老虞上班外,其它人根本不出屋。为什么?都没有衣裳穿,四个女儿赤身**,一个个都倦缩在类似猪花油般地烂棉絮套子里,家中既无床也无被,都睡在硬梆梆的木地板上

   作为片警的我赶紧向办事处回报,既发棉被又发棉衣,当时的警群关系真的可称鱼水之情,感谢党的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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